学生安全防范须知

发布日期:2022-01-27    浏览次数:

 

学生安全防范须知

 

    为了构建平安校园,维护学院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院和郑州市公安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特制定学生安全防范须知如下:

    1、学生入校后,将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保存好。身上不要装过多现金,除留下少量现金作为零用外,其余存银行。银行卡密码不能告诉他人,以防被盗取。校园中设有“中国建设银行”自动取款  机,地点:综合楼大门东侧。

    2、学生按性别分楼,按班级分配固定宿舍居住。男、女生宿舍楼均不允许异性学生进入。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3、学生必需在校内本人的宿舍住宿。有特殊原因需在外住宿的,必须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在外租房居住、夜不归宿者,按违纪处理。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4、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外人。凡因私自留外人住宿,宿舍里发生财物被盗、人身伤害事件,留外人住宿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学生宿舍的钥匙不得借给外人。凡因钥匙交给非本室居住同学而发生宿舍财物被盗,转借钥匙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最后离开宿舍的人要锁好门窗。凡因门窗未锁而发生被盗,最后离开宿舍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7、教室、宿舍内配备的物品应按照要求自行管理,不许乱拉、乱放,以防丢失。凡配备的物品发生人为的损坏或丢失,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8、午休及夜晚入睡前,宿舍门要从内插上插销。防范有人入室盗窃财物。

    9、学生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银行卡、校园卡、首饰、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应随身携带,妥善存放。不要放在教室、宿舍中,以免被他人“顺手牵羊”。

    10、一旦发生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在第一时间向管理人员、辅导员及保卫处报案,并配合调查处理。

    11、学生要严格遵纪守法,不得酗酒、偷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凡违法乱纪造成极坏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2、不允许携带或在宿舍、教室中存放管制刀具(指匕首、三棱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尖刀)、钢管、棍棒等器械。

    1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扯电线;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杯、电水壶等用电器;禁止点燃蜡烛、废纸杂物;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如因违规使用电器引发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并按违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14、学院各公共场所配备的消火栓、消防箱、灭火器及用于消防安全的所有设施、器具等,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毁,确保能有效使用。如人为损毁,将责成其赔偿损失并按校规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15、学生要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夜间或长时间离开学校必须请假,并按规定时间返校。

    16、学生出入校门、宿舍楼,必须佩带或出示校徽、胸卡或学生证。配合门卫人员的管理,不得强行闯入。

    17、学生不得翻越围墙、护网,沿沟攀爬出入校园;不得损坏警示标志和周边防护设施。

    18、学生要慎重交友。不要将家人的姓名、电话告诉不熟知的人;不要与网上结交的网友、他人介绍的“朋友”在外约会。以免受骗或受到人身伤害。

    19、对假借学院名义在校园中、宿舍中推销商品、保险、电话卡、车票、各种资格证的行为要高度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20、学生到校园外活动时要结伴外出,妥善保管携带的钱物,安全乘车,注意交通安全。

    21、不允许学生参加传销组织或从事传销活动。

    保卫处值班电话:60987110

    门卫室值班电话:6098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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