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8日上午9点,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办公楼一楼招聘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主要研讨职称评审文件的修订事宜。此次会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合行主持,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参会。
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在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要求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专家意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多次到兄弟院校调研,反复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人事处胡彬彬老师针对学院职称评审文件的修订原则、修订原因和修订办法进行了说明。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合行强调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实现专家治校,并提出了九点要求:一是要正确认识一项制度出台的合理性,要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合理;二是学术委员会要秉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三是要坚持正能量导向,充分认识职称评审文件的重要性;四是要集思广益,制度出台要倡导自由、民主、公平的理念;五是要坚持全局站位和全局观念,找到最佳利益平衡点;六是修订文件要正确把握政策方向,找准依据;七是坚持发展的理念,要有前瞻性;八是要立足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文件;九是文件出台一定要有正确的导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