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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院第十二届技能大赛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0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我院第十二届技能大赛的安排

1. 筛选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对学生技能的评价,也关系到怎样引导学生进行技能培养。每个专业必须设计出一套好的竞赛项目体系,让学生有具体目标和努力方向。学院要有组织的系统的进行技能培养训练,使学生成为一个实用的、综合性的技能人才。

       1122开始,各系部研究筛选竞赛项目体系11月30日前报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备案(所报材料均含文字稿和电子稿)。竞赛项目将在校园网上公布,供学生选择。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表1(电子档可从院办公网下载)

各系部所报竞赛项目中如有相同或近似项目学院将进行合并。同一竞赛项目各系部可以按各个指导老师分别进行辅导,分别组织参赛队,参加竞赛时,由同一组裁判员按同一标准评判。裁判员由各系部指定,其中跨系裁判不少于30%。

2. 组织赛前训练

在竞赛项目公布后,各系部针对竞赛项目组织赛前训练。在全校范围内由竞赛项目所属系部和指导老师组织学生报名。赛前训练由各自的指导老师组织进行。赛前训练的后期,各位指导老师可以进行预赛筛选,确定最后参加决赛的名单。

报名结束后2日内,各系将赛前训练计划见附表2(电子档可从院办公网下载)报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参加竞赛前3天,各位指导老师将参加决赛的名单报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指导老师组织赛前训练期间,所需场地和实验室由各系部和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协调安排。

赛前训练是“以竞赛促教学”的重要手段,是技能竞赛的重要目的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讲,它比竞赛本身更重要,各系部和各位指导老师要给以足够的重视。

3. 12月份进行竞赛,为“竞赛月”

技能竞赛在12月份举行,不停课,没有开幕式和闭幕式。按照各竞赛项目申报的日期由各系部组织进行。学院领导和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在此期间进行巡视。

各竞赛项目结束后,由裁判长向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报成绩。竞赛成绩分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二等奖(参加决赛人数的10%),三等奖(参加决赛人数的20%)。获奖学生需注明指导老师。竞赛成绩按各裁判员评分的平均值计算。最后成绩必须经过每个裁判员签字确认。

获第一、二、三名的学生,必须报竞赛档案(文字稿、设计稿、数码图片等)。

4. 表彰成绩优异者

对于在竞赛中获得第一、二、三名者,学院将通过专栏、网站等形式重点表彰,学生记入本人档案,指导教师纳入本人业务考核,作为评先和评定职称的依据。

获得一、二、三名者和指导老师发证书奖励。

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 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

2010119

 

 

       点击下载附件:      技能大赛项目申请表和训练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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