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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粮食行业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0-05-04    浏览次数:

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省粮食行业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0年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治省〔20101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普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政〔201052号),制定《全省粮食行业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年四月二十七日

全省粮食行业2010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是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圆满完成“五五”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2010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河南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粮食流通市场矛盾化解、管理创新、执法人员培训和“两证”换发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粮食流通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于推进粮食流通市场矛盾化解,服务粮食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要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通过宣传不断提高河南粮食行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做到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形成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围绕服务促进粮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稳定,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周年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粮食流通市场矛盾的化解。

(三)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一要重点开展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今年省局机关将进行两次法制培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制定机关学法用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要重点开展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农村工作特点,深入乡村、集市,加强对种粮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有关规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方法,切实增强种粮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三要重点开展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对粮食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社区普法广场、法制宣传栏、法制长廊、电子显示屏等法制宣传载体,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引导其科学合理消费粮食,倡导节粮爱粮。四要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切实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学校创造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加强行政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是要开展粮食规章、规范性文件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应急制度等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粮油仓库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仓库管理人员和企业会计的法律意识。二是要开展面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的法律宣传。加强对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增强粮食经营者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加强《统计法》的宣传,提高企业依法自觉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的意识;加强对依法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切实维护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社会救助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省粮食流通行业依法行政意识、服务群众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四是要加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行政复议法》、《粮食行政复议办法》、《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行政复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畅通复议渠道,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二、立足于促进粮食依法管理创新,提高依法管粮水平,全面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一是做好2010年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依法加强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卫生情况的监测和监督检查,确保全省粮食储存和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全省粮食收购资格年度核查工作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粮食收购环节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规范粮食收购秩序。三是加强地方储备粮、军粮供应、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等政策性粮食的监督检查。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的各类涉粮案件,特别是扰乱正常流通秩序的违法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理。五是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二)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7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好全省粮食行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

(三)加强粮食流通领域依法行政监督与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考评制度,提高依法治理的效果。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粮食依法管理创新,提高依法管粮水平。

(四)积极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创建活动经验,组织创建活动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五)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五年来本地本单位普法工作情况,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三、立足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一)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广泛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联合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开展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大赛”等活动,不断扩大粮食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二)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创新思路,加强策划,做大做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各地各单位全面安排部署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粮食依法管理创新,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化解粮食流通市场矛盾,确保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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