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条件
初级 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培训生、职业高中、就业训练中心和技工学校等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中级 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过正规中级工培训的初级工、技工学校、中专学校的毕业生,可申报相应工种的中级技术等级职业技能鉴定。
高级 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正规高级工培训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技术等级的职业鉴定。
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鉴定:1、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八年以上;2、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并经正规技师班培训的高级工;3、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有突出成就、技术高超的劳动者,经市(地)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提前或不受间隔时间限制申报晋升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