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
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省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兼顾综合与专科,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原则,同时考虑到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联性和兼容性,经研究,在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下列17家医院为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郑州大学第三属医院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中医院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三中心医院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郑州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妇幼保健医院
黄河中心医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