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阅方式。校内读者通过人脸识别或凭借读者二维码扫码方式进行借阅。借阅前可通过馆内检索设备进行信息查询和定位。
二、借阅范围。馆内图书提供阅览和外借服务,期刊、报纸只供阅览,不予外借。
三、读者借书权限。教工读者最大借阅图书数为20册,借期60天,可续借60天。学生读者最大借阅图书数为5册,借期30天,可续借30天。
表1 图书外借权限表
读者类型 |
最大借数 |
借书期限 |
备注 |
教工 |
20册 |
60天 |
可续借60天 |
学生 |
5册 |
30天 |
可续借30天 |
四、图书续借。
图书在未超期时可在自助借还机上续借,续借仅限一次,续借还期为自续借当日起顺延相应天数。
五、图书超期。
图书超期后,借书证自动停借。只有当超期图书归还后,借书权限方可再次启动。
六、图书遗失。
读者遗失所借图书,应赔偿与原书书名、著者、出版社、版次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图书馆认可的新版图书。
七、图书清还。
教工、学生因退休、调离、出国、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和借阅停用手续,由工作人员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或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