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图书馆读书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在校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在学校图书馆领导和管理下,接受学校团委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依托我校图书馆提供一个优质的读书阅览、交流分享、展现自我和共同进步的平台,做读者益友,为读者导航,服务广大读者,为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架起图书馆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公众服务意识,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大力宣传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重要意义,引导青年学生在书香中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在书香中润泽自己的幸福生活,进一步开阔眼界,沉淀思想,培养气质,提升涵养。
(二)以图书馆为依托,充分发挥图书馆丰富资源的作用,为同学提供阅读方面的帮助,举办好书推荐、读书分享、观影学习、征文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良好学风建设。
(三)鼓励参与图书流通阅览、资源建设、服务咨询、公共秩序维护和阅览室利用等各项读者服务工作,引导读者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和图书资料,规范有序使用图书馆,同时积极参与图书馆工作监督,收集、反映学生读者对图书馆的要求、意见与建议,帮助改进图书馆服务工作。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正式注册登记的一、二年级学生,身心健康。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3.承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4.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能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填写注册信息;
(二)经协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三)报请图书馆核准备案;
(四)给予会员证明。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就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二)个人会员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表现优异的会员可评为优秀志愿者,并获得学校团委和图书馆颁发的证书等奖励;
(四)对图书馆工作进行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五)提出申请经批准退出协会的权利;
(六)在不违反图书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享受借阅、自习座位等方面优先的待遇。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图书馆的领导和监管,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二)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会员退出后应交回会员证明。
第十一条 会员应遵守协会纪律,服务组织安排,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对违反社团纪律要求的将按规定处理,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协会表决通过并报请图书馆核准后,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