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贸院团字[2010]29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园
“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校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挖掘、举荐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奋发向上的先进典型。望各系团总支、各支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团总支、团支部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和扶贫济困的民族精神,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请各系团总支、各支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现将附件印发给你们。
附件:《2010年度校园“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共青团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委员会
2010年11月18日
附件一:
2010年度校园“十佳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院团委
承办单位:各系团总支
二、参选对象
1.在校全体学生,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生活俭朴,积极追求自立,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的精神,有较为典型的自强事迹。
三、评选要求
1.报名参选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4日—12月10日
2.评选阶段
评选时间:2010年12月13日—12月15日
3.评选办法
各系团总支在候选人员中采取集中投票、差额选举,将票数最高的学生名单及事迹材料于2010年12月17日前报送院团委参加全院的评选。
4.公示期: 2010年12月20日—12月22日
四、活动表彰
院团委将于2011年元月正式公布校园“十佳自强之星”选举结果,并举行“十佳自强之星”颁奖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