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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08校园歌手争霸赛”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08-09-21 00:00:00  浏览:
 

 

豫工贸院团字[2008]32号

 

 

关于举办“08校园歌手争霸赛”的

通 知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弘扬时代新风,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举办“校园歌手争霸赛”活动。旨在促进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挖掘文艺人才,提高我院音乐创作及歌曲演唱水平。本次大赛本着院系互动,全体参与,自主自愿的原则,鼓励学生演唱原创歌曲,希望通过这样的比赛活动展现大学生精神风貌,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1)主办:共青团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委员会

(2)承办:院文艺部、大学生艺术团、各系文艺部

二、参赛对象:全院学生

三、比赛规则

(1)初赛由各系文艺部分别组织,各自选拔

(2)复赛由所有大赛承办单位统一组织,进行选拔

(3)决赛由组委会组织,进行比赛。

四、比赛形式

  独唱、重唱、合唱、对唱均可

五、比赛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健康时尚,能反映当代年轻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采

(2)鼓励参赛歌手演唱歌颂党、歌颂祖国、歌唱新时代、反映自己学习、生活的原创作品

六、比赛办法

(1)决赛选手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参赛歌曲的词、曲、内容

(2)伴奏带自备

(3)歌曲长度不超过6分钟

七、比赛流程

(1)报名:由各系负责统一组织报名推荐。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11月15日。

(2)初赛:由各系文艺部长统一组织各系的参赛选手,到初赛地点进行比赛,清唱,每人限时1分钟。并于赛后通知进入复赛的人选。          

(3)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选手自带伴奏,进行角逐。

比赛时间:11月17日

(4)决赛:决赛顺序由抽签决定。准备好伴奏、服装、化妆等。

比赛时间:11月22日

十、比赛分值

(1)采取十分制,分值保留三位小数

(2)取平均分

(3)演唱原创作品可适当加分0、1~0、3分

十一、奖项安排

  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五名。

 

                         共青团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 举办     校园歌手争霸赛      通知

 主办:共青团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委员会

 抄送:院党委、省直团工委、省粮食局团委、各系总支、各支部

 共青团金莎唯一官方娱乐场委员会   2008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