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 在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处长不在位时,主持全处全面工作。
二、主持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三、主持新建项目的设计和图纸会审工作。
四、全面负责和处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日常事务。
五、主持和决定设计变更项目和办理报批手续;重大设计变更应提交处长或主管院领导审定。
六、主持在施工过程中工期、工程质量监督和交工验收工作。
七、主持处理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后遗留问题鉴定和处理工作。
八、 主持工程项目档案及技术情报、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登记归档和存档。
九、协助处长抓好全处行政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