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07-12-11    浏览次数:

 

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     在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处长不在位时,主持全处全面工作。

二、主持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三、主持新建项目的设计和图纸会审工作。

四、全面负责和处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日常事务。

五、主持和决定设计变更项目和办理报批手续;重大设计变更应提交处长或主管院领导审定。

六、主持在施工过程中工期、工程质量监督和交工验收工作。

七、主持处理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后遗留问题鉴定和处理工作。

八、 主持工程项目档案及技术情报、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登记归档和存档。 

  九、协助处长抓好全处行政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