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
报销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
补充说明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保中心生育保险报销要求,现将学院女职工在郑州市生育的报销产前检查费用需提交材料调整如下:
产前检查(围产保健1200元/例)须提供:一、生育证;二、出院证;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证件需用A4纸复印1份),请交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和早期终止妊娠 费用请住院用医保卡结账,方可享受其待遇。
人事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