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贸院团字[2010]34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大学生创业之星”的决定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宣传大学生创业典型。院团委于今年11月底——12月中旬在全院开展“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经过各系团总支的挖掘、举荐和评委会的选评,最终由张海明等8名学生脱颖而出,被评为 “大学生创业之星”。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院团委决定对张海明等8名学生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大学生创业之星名单
张海明 刘洋磊 高 斌 张鑫哲 陈 芸
王 赟 王健永 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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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