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职称评审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2011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或转评的教师必须符合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职(2009273号)文件精神(具体条件请登录“河南职称网”或我院人事处职称管理网站查阅)。

二、申报时间: 919日――925过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1职称评审表:请在学院网站下载该表,表格内容用仿宋四号字体填写后用B5纸打印前12页并生成电子版上报,并在第一页中“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人事处电话(0371-60987406)及个人联系电话,交三张一寸彩色照片。

2评审简表申报职称教师可以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生成上报电子文本,将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信箱(gmrenshichu@.126.com)。评审简表录入时请查阅学院人事处网站,根据评审简表样表格式填写。

3申报资料:学历证书(参加工作后取得最高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或免试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并用A4纸打印检索页)。申报高级职称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人员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人员鉴定2篇;教案(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个人业务自传(申报教授职称的人员需提交个人业务自传10份)等材料,上缴种类材料须按照评审简表中填写顺序分类并排序。

4论文、著作、业绩成果鉴定:申报人须签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人应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等原件由科研处负责检索鉴定,并由科研处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处。凡出现材料失实的,一经查实,申报当事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5、任职年限计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66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6930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由于今年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严、时间紧,申报各类职称的教师们请在规定的时间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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